大多数华裔都比较熟悉根据美国海关出入境法律关于现金的规定,即超过一万元的现金需要被申报,否则有可能被海关扣押。殊不知携带大量的现金不仅有可能在机场海关碰钉子,美国毒品稽查局(The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还有权力在美国境内机场,巴士站,火车站甚至地铁站随机抽查、并收缴可疑数额的现金。除了毒品稽查局,联邦级别和州级别的执法部门也有权力针对可疑对象进行调查并没可疑数额的现金。
美国境内扣现金案频发
国内机场扣押现金:林先生在纽约私下换汇了10万美金,准备带着这些现金坐飞机回佛州,殊不知在过安检的时候,10万美金全部被扣
车站扣押现金:浙江的温先生携带超过两万美金在外州某大型运输站点被毒品稽查局人员截停调查。因语言不通,温先生的现金被毒品稽查人员全数收走。
高速公路扣押现金:一位华人餐厅老板在德克萨斯州开车时因为怀疑违反交规被警察拦下,警察在车上发现了25万美元的巨额现金。因为车主无法说明该笔款项的合法来由,警察将25万元尽数没收,车主叫苦不迭。
闯入家中没收现金:一天的凌晨,数十名DEA执法人员闯入陈先生的家,搜查并没收了2萬美金。为了确认闯入者是真的执法人员,陈先生甚至报警叫来了警察。经确认,来搜查的确为DEA执法人员。
什么是民事没收?
很多华人喜欢把大量的现金存放自己家中,保险箱,或朋友处,甚至有些人携带大量现金入关美国甚至穿州过省。越来越多的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放在家里还是随身携带,只要你成为了被怀疑的对象,而你又无法马上明确的解释现金的来源,那么现金很有可能会被没收。
很多人不禁要问,美国法律真的规定不能携带现金吗?当然,法律并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却有一个与此相关的法律程序,也就是大家都熟知的“民事没收”。民事没收在美国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法律程序,美国法律规定,只要涉嫌犯罪活动,逮捕人员只要证明有“可能的原因”,嫌犯资产与犯罪活动有关,执法机构就能从其那里抢占现金、汽车、财物和其他资产,甚至不用定罪、逮捕或指控。
根据美国《2000年民事资产没收改革法》规定:对于任何财产,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只要能够证明该财产构成、起源或者来自于直接或间接通过犯罪取得的收益,即可单独地对之实行没收。也就是说,只要警察觉得资产有可能被用于犯罪就可以予以“暂时没收” (不需要定罪)。而且和平时美国通行的无罪推论相反,是需要苦主去法庭自证清白,向法庭证明自己的资产和犯罪无辜才能被放回的。
现金被扣押怎么办?
在过去的十年之内,美国毒品稽查局缴获的现金数额超过了四亿美金,85%的缴获事件发生在公共运输点,包括机场、火车站、巴士站和地铁站等。
在这些抽查当中,75%都是现场怀疑,没有根据任何线报或是前期的调查。对于被怀疑的对象,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只要缉毒人员认为你是可疑的,他们便有权力对现金进行搜查。
而在被没收的现金之中,只有大约25%的现金被最终被证明与毒品犯罪有实际上的关联。在现金受到毒品稽查局人员的怀疑而必须接受调查之后, 当局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定现金是否应被收缴。
现金一旦被收缴,将会经历一系列的调查、归档等程序,一般领回的等待事件非常漫长,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而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程序更是非常繁琐,首先要等待相关部门的通知,然后可能需要交递赎金、上交诉求文件和后续文件等一系列的行动。这样繁琐又漫长的法律程序导致很大一部分被收缴的现金都处于无法或无人认领的状态。
现金一旦被收缴且被认定没收,追回的程序虽然比较复杂和费时,但并不是不可能。然而一般选择自辩的案子都很少胜诉,所以如遇到了现金被无故扣押的情况,务必立刻联系有经验的律师帮忙解决,要回现金,否则不但现金可能拿不回来,甚至可能会被扣上贩毒洗钱等罪名。
资深犹太律师总结出了此类案件的四大类辩护方向。
一、拥有者无辜论,即现金拥有者不知道现金曾作违法用途;
二、违法搜索和收缴,即当局人员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和理由来搜索财物;
三、审理时间过长,即案件处理时间超出合理等候范围之内;
四、指控与缴金数额不符,即被收缴的数额远大于被指控的罪名。
犹太律师提醒大家,平日应当尽量避免携带大额现金外出,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万一您的合法所得遭到警察的没收,也不要因为惊慌或者怕麻烦随意编造故事,前后不一致的陈述只会让警察更加怀疑现金的来源是否非法。在事件发生后,及时让律师介入,在律师的协助下提交有效的证据,取回合法财产,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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